化工学院 2020 年
硕士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方案
根据教育部、陕西省和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化工学院实际,切实规范复试录取工作,强化能力素质考核;坚持“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”原则,确保招生质量;加强复试、调剂和录取工作管理,提升招生服务水平;深入贯彻信息公开,确保复试录取工作规范透明。特制定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方案如下:
(一)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:淡勇 王向旭
成员:张琼 李力 徐抗震 王玉琪 范代娣 薛伟明 李冬 马政生 惠俊峰 吴峰 徐龙 滕海鹏 刘庆超 刘恩周
秘书:刘姣姣
复试采取差额形式,进入复试人员比例:学术学位硕士为招生规模的 120%;专业学位硕士为招生规模的 130%。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划定结果见表 1 和表 2。
表 1 化工学院 2020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
专业代码 | 专业名称 | 推免(X) | 公招(Y) | 合计 (X+Y) | 复试分数线 | 复试人数 |
081701 | 化学工程 | 1 | 18 | 19 | 287 | 22 |
081702 | 化学工艺 | 0 | 1 | 1 | 332 | 1 |
081705 | 工业催化 | 0 | 1 | 1 | 264 | 0 |
0817Z1 | 能源化学工程 | 0 | 8 | 8 | 271 | 10 |
081704 | 应用化学 | 0 | 8 | 8 | 269 | 9 |
081703 | 生物化工 | 2 | 8 | 10 | 288 | 10 |
0817Z2 | 制药工程 | 2 | 8 | 10 | 301 | 10 |
080706 | 化工过程机械 | 2 | 8 | 10 | 294 | 10 |
合计 | 7 | 60 | 67 | 72 |
表 2 化工学院 2020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
专业代码 | 专业名称 | 推免(X) | 公招(Y) | 合计 (X+Y) | 复试分数线 | 复试人数 |
085600 | 材料与化工 | 0 | 78 | 78 | 264 | 98 |
086000 | 生物与医药 | 0 | 20 | 20 | 264 | 14 |
合计 | 0 | 98 | 98 | 112 |
化工学院 2020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见表 3、4
(一) 复试原则
1. 复试形式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,复试平台选用zoom 会议软件。
2. 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: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(含心理健康);②外国语阅读、听力及口语;③专业知识与科研创新能力考核三大部分。
3. 复试要求 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。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, 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,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,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。
4. 复试成绩构成 ①复试成绩总分为 300 分,其中专业综合能力 240 分,外国语阅读、听力与口语测试 60 分;②复试总成绩低于
180 分者,视为复试不合格,不予录取;③所有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,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1. 复试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 5 月 13 日前将资格审核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(命名:考生编号+姓名+报考专业)发送至邮箱:liujiaojiao@nwu.edu.cn,学院将组织专人对材料进行审核,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。
考生须向报考单位提交下述资格审核材料:
①考生身份证、准考证、所在单位填写的政治审查表扫描件。
②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扫描件。
③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证、学位证、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
告》或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扫描件。
④考生本人签字《西北大学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》扫描件(下载地址:西北大学研究生院—招生工作—表格下载)。
⑤个人自述、大学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摘要或进展报告、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等补充材料扫描件。
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与“少民民族高层次骨干”专项计划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计划”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、“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”、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等其他专项计划/项目考生的证明材料需发至研招办指定邮箱。
2. 复试工作组织
复试时间、地点见表 5
表 5 各学科(专业)复试时间与地点
复试时间 | 复试分组 | 复试专业 | 具体分组名单、 复试会议时间及ID |
2020 年 5 月16-17 日 (16 日为政治心理面试, 17 日为综合能力面试) | 第一组 | 化学工程、材料与化工 | 另行通知 |
第二组 | 化学工程、材料与化工 | 另行通知 | |
第三组 | 化学工艺、材料与化工 | 另行通知 | |
第四组 | 工业催化、材料与化工 | 另行通知 | |
第五组 | 能源化工、材料与化工 | 另行通知 | |
第六组 | 应用化学、材料与化工 | 另行通知 | |
第七组 | 化工过程机械、材料与化工 | 另行通知 | |
第八组 | 生物化工、生物与医药 | 另行通知 | |
第九组 | 制药工程、生物与医药 | 另行通知 | |
第十组 |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 | 另行通知 |
备注: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于 5 月 13 日前加入QQ 群:西大化工 2020 硕士
复试,群号:1076391046,方便后续具体通知(入群后请以:考生编号+姓名+报考专业 格式命名)。
(一)录取规则:
1. 总成绩构成及计算方法
考生总成绩(满分 100 分)
={(初试成绩/500)* 0.7+(复试成绩/300)* 0.3}*100。
2. 录取规则 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,顺位录取。若总成绩相同, 则按初试成绩顺位录取。
3. 信息公开 复试结果及材料、拟录取名单、待录取名单一并提交研招办,待审核通过后,在化工学院网站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(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、总成绩等)。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。
录取类别为非定向,学习方式为全日制。
拟录取名单确定时,考生需选择导师,培养阶段以此导师信息为依据进行管理。每位导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 2 人, 对于承担较多高水平项目的导师,确需超限额招生者,导师需向学院提出申请,研究审核通过后,将招收人数情况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。
拟录取名单公布后,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应发放加盖公章的调档函
(在 http://yzb.nwu.edu.cn 下载),并要求考生 9 月 1 日前将档案转至西北大学化工学院党委。
1. 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,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,违反规定,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。
2 .严肃招生纪律,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,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
3. 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,对违反纪律,造成不良后果者, 学院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4.复试期间学院将开通两部投诉电话:(029)88305252、(029) 88303733,投诉电子邮箱:liujiaojiao@nwu.edu.cn,接受并处理有关投诉。
化 工 学 院 2020 年 5 月 11 日